一、依據 108年 7月 2日「臺南市政府登革熱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二級開設會議」決議辦理。
二、謹請貴校協助事項如下:
(一)因應本市已確診數例本土案例(永康 1 、中西區 2 等),暑假期間仍請加強環境孳清,並關心師生健康。
(二) 請協助利用學校及班級群組,轉知各師生以下訊息:
防治登革熱,請落實巡防治登革熱,請落實巡倒清刷,並留意自身健康,如有出現發燒、紅疹、眼窩或骨頭酸痛,甚至出血現象,請即就診,並與 OO處 OOO聯繫,電話:*********。
(三)如有確認案例,請進行校安通報並通知駐區督學及學輔校安科。
三、重申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25條,請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主動動手清除孳生源,落實「巡、倒、清、刷」,市府將派員嚴格巡查,查獲孳生源孑孓立刻告發開罰,無任何限期改善空間。
四、另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登革熱屬「疾病事件」、「法定傳染病」之乙級通報事件,應於知悉後至遲不得逾 24小時進行校安通報。請貴校知悉經醫師確診登革熱感染案例時,立即上網通報;並請依本局 105年 3月 10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050192465 號函頒之校園登革熱疫情調查表進行確診個案簡要之疫情調查,並請於完成疫情調查將該疫調表寄至本局承辦人之電子郵件信箱(peifanchou@tn.edu.tw),並請來電確認是否收訖。
五、有關登革熱疫情訊息、預防方法及孳生源清除等相關資訊,請逕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查詢並下載運用,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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