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黃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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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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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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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1 月 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124500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備齊申請計畫所須資料於收件截止日期前逕送臺南市東區東光國民小學林清海校長。
三、收件截止日期:
(一)運用市內校外教學資源整合實施成果進行校外教學獎勵實施計畫: 103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
(二)校外教學增修學習路線及活動課程設計實施計畫: 10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
(三)發展校外教學優良模組實施計畫: 10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
四、本案相關補助經費列入「私立國民中小學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中接受政府獎、補助之範疇。
五、檢附「國民中小學運用市內校外教學資源整合實施成果進行校外教學獎勵實施計畫」(附件 1 )、「國民中小學運用市內校外教學資源整合實施成果進行校外教學獎勵實施計畫概算表」(附件 2 )、「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增修學習路線及活動課程設計實施計畫」(附件 3 )及「國民中小學發展校外教學優良模組實施計畫」(附件 4 )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