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符合低收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
2.符合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中低收入戶證明)
3.清寒家庭(學校出具證明)
4.限一戶一機,家中無電腦者
◎以上證明皆由學校留底,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寄至本會。
﹝本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統一由資料組發申請表,截止日期到 4/26(四)放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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