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林淳敏 - 輔導 | 2017-09-01 | 點閱數: 364

 

一、申請資格

1.學童每年每人 4000元助學金(分上、下學期撥款,優先使用於書籍費、代收代辦費,剩餘再由學校依照認
養學生實際需求統籌處理,包括學用品、制服費、學校課輔費...等就學用途項目,如當學年有未用
完之款項則需退回該會)。

2.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

3.以偏遠地區及 105 學年度獲補助學校(不含原台南市非偏遠學校)為優先
4.申請日期於1069月 8日(五)下班前交至資料組
5.相關表格如附件

:::

Select Language

特教資訊網 雲端差勤管理系統操作說明 臺南市雙語及英語資源中心 校園文化電腦線上課程 WIFI無線網路連線方法 數位學習入口網 OFFICE 365師生家用授權 個資保護專區 臺南市成語200競賽題庫 資通安全課程 交通安全 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 學生輔導管教辦法 各式補助.獎學金 教科書選用一覽表 本校課程計畫 校長及教師
公開授課一覽表
十二年國教課綱宣導 新進教師愛校須知 【彈性課程自編教材網】 校園行動載具使用規範 大橋國小粉絲專頁 大橋幼兒園粉絲專頁 大橋影音 圖書管理系統 PAGAMO COVID-19
Dashboard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資訊教育檢核表
健康促進學校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大橋母語日
親橋(校刊)
環境教育網
防治霸凌專區
性別平等教育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站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