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南市教安(一)字第 1040216871 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各縣市之國小在校家境清寒學生經學校校長推薦,每校限 1 名。
三、補助金額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 3,000 元。
四、 104 年 3 月 6 日止。
五、相關資料如附件: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健康促進學校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大橋母語日 |
親橋(校刊) |
環境教育網 |
防治霸凌專區 |
性別平等教育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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