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6 年 1 月 2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60001955B 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已完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課程實施規範、「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課程綱要」、「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藝術才能班相關之特殊需求-專長領域課程綱要」等(草案)之修正,後續將依程序辦理網路論壇及實體公聽會。
三、國教署已於 106年 1 月 23 日開始進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相關課綱草案網路論壇」(網址 http://sencir.spc.ntnu.edu.tw/_other/GoWeb/include/index.php?Page=6-A )。
四、另國教署訂於 106年 2 月 17 、 18 、 19 日辦理東、北、中、南 4 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相關課綱草案實體公聽會」。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週三進修講師講議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健康促進學校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大橋母語日 |
親橋(校刊) |
環境教育網 |
防治霸凌專區 |
性別平等教育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