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興趣申請的教師可與課發組聯繫
主旨:檢送本市國中小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計畫及申請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主要提供教師學習共同體專業知能培訓,提升教學效能,強化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與班級經營,促進學習能力並透過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增進教師專業自主能量。
三、實施對象:本市所屬國中小學教師
四、計畫期程:自 115 年 3 月至 7 月。
五、計畫重點如下:
(一)透過研討、實作、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促進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能力。
(二)成立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基地,應用學習共同體進行教學與研究。
六、經費補助基準:
(一)每校補助金額基本經費(業務費)新臺幣 5 萬元。
(二)補助經費項目:差旅費、出席費、鐘點費、印刷費、膳費、教材費、雜支等。
七、申請作業: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15 年 3 月 27 日止。
(二)申請方式:填妥「114 學年度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計畫申請表」(如附件 2)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23357)。
八、檢附申辦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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