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 57 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臺南市評選實施計畫
115年 2 月 25 日南市教社字第 1150228721A 號函發布
一、依據:中華民國第 57 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徵集計畫辦理。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中華民國造型藝術教育學會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新營區新進國民小學
五、徵集對象: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童
六、徵集組別:幼兒園組、國小組共六組(一至六年級分開評選)及國中組。
七、參加作品:
(一)作品形式:不限媒材(以自我表現獨立製作之平面作品為主,電腦繪圖、 AI 生成作品及立體作品請勿送件。)每一學生限參加一件。
(二)規格:媒材與形式不拘的平面作品,紙張大小以四開( 54cm.x39cm.)為原則,不得裝框、捲軸或塑膠袋裱裝,水墨畫襯貼在四開圖畫紙上,貼畫媒材高(厚)度 0.2 公分( 2mm.)以下為限。
(三)表現題材: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自由創作:以兒童積極經驗與感受、想像、觀察體驗、地方特色、時事議題…等自主性表現為主,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地區環境特色與生活體驗、人文活動祭儀、文化傳承…等,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四)參加數量:
1.幼兒園組:包括公、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每校各主題作品以 5 件為限。
2.國小 6 組: 1~6 年級各一組,包括公、私立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60班以下學校各主題各年級組別作品以 10 件為限,61 班以上各主題各年級組別作品可增加至 15 件。
3.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30 班以下學校各主題作品以 10 件為限、 31 班以上各主題作品可增加至 15 件。
(五)作品標籤統一規格以 A4 大小為主(附件 1)。一式二聯,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寫請以正楷書寫(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於甲聯上(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八、作品送件日期:
(一)初選: 3 月 30 日校內收件截止,並啟動校內初選,擇優參加本市複選。(※欲報名者,請先至學務處活動組領取「作品標籤」)
(二)複選:
1.各主題作品皆由學校擇優統一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比賽完畢不退件。
2.收件時間及地點:
3.作品總清冊(附件 2),請統計送件作品數量。
4.惟得獎總數以參賽作品之 25%為上限,小數點無條件捨去。
九、評選辦法:
(一)初選:各校公開慎重辦理初選,不可指定作品參加。
(二)複選:由承辦學校聘請評選委員,以無記名方式評選,選出各年級參加數四分之一送大會參加決選。
十、獎 勵:獲本市複選之入選作品,學生及指導老師頒發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奬狀。
十一、注意事項:
(一)世界兒童畫展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標的 (如 AI 人工智慧產生之成果)不得參賽。
(二)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獲獎之作品及未經學校及法定代理人簽章送件者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三) 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作品(自由創作或原住民族文化特色)。
(四)送件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五)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非營利範圍內使用,並不限定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應承諾不得對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至於涉及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文創商品者,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 (得獎作品專輯除外)。
(六) 附件 1 學校簽章欄位以可代表學校單位之簽章為主。
(七)請各校依據附件 2 、 3 、 4 填妥報名線上表單(連結請見本簡章第八點),以利報名資訊彙整。
(八)入選名單於 115 年 4 月 20 日前公告於新進國小網站首頁。( https://www.sjes.tn.edu.tw/),入選學生獎狀與指導老師獎狀採郵寄方式送達。
(九)承辦單位聯絡人:新營區新進國小輔導室張勝強主任(06-6322378分機 104)。
相關實施規定,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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