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之 114 學年度「教師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計畫 1 份,請參與本計畫之學校及各校對本計畫有興趣之教師踴躍參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14 年 9 月 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008649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透過「分組合作學習」方式,提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習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選用合適之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本計畫辦理資訊臚列如下:
(一)北區場:
1、辦理時間: 114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 9 月 13 日(星期六)下午 4 時。
2、辦理地點:瓶蓋工廠台北製造所(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 13 號)。
(二)南區場:
1、辦理時間: 114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 9 月 20 日(星期六)下午 4 時。
2、辦理地點: le Phare-共想空間-新左營館(高雄市左營區站前北路 1 號 4 樓)。
四、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各場次前二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Exam/ExamMainList.aspx?sid=19&type=B )。
(三)錄取對象:
1、本學年辦理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的理念與實踐方案學校及社群之師長,同一學校至多薦派 2 位師長參與為原則。
2、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各分團未參加 112 學年度臺南場初階培訓工作坊者,鼓勵參與。
3、有興趣了解「分組合作學習」策略之國中小現職教師。
五、請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本工作坊全程參與者,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將核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時數共 13 小時(未全程參與者,不核予時數)。
七、活動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曹瀞方小姐,聯絡電話: 02-3322-3230 分機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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