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單位: 人事室(公教人員、約僱、約用等)
總務處(技工工友、駕駛、臨時人員等)
申訴專線: 06-2033001 分機 732(人事室)、 721(總務處)
申訴專用信箱: hr@dcps.tn.edu.tw
申訴處理程序:被霸凌者或其代理人,得於發生職場霸凌事件時起一年內,以書面或言詞提出申訴。但職場霸凌事件為繼續行為所致者,自行為終了之次日起一年內為之。詳細請參閱「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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