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 郭瓊鍈 - 跑馬燈_不顯示 | 2015-11-20 | 點閱數: 613

主旨:有關教育部體育署書函,重申各級學校教育人員於校園實施身體活動及體能培訓時,均應衡酌學生身心狀況、不得以處罰或體罰為目的行之,請轉知貴屬教職員確實遵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屬 104 年 11 月 11 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 1040034069 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訂定之「各級學校學生身體活動及體能培訓原則」乙份供參。

 

:::

Select Language

特教資訊網 雲端差勤管理系統操作說明 臺南市雙語及英語資源中心 校園文化電腦線上課程 WIFI無線網路連線方法 數位學習入口網 OFFICE 365師生家用授權 個資保護專區 臺南市成語200競賽題庫 資通安全課程 交通安全 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 學生輔導管教辦法 各式補助.獎學金 教科書選用一覽表 本校課程計畫 校長及教師
公開授課一覽表
十二年國教課綱宣導 新進教師愛校須知 【彈性課程自編教材網】 校園行動載具使用規範 大橋國小粉絲專頁 大橋幼兒園粉絲專頁 大橋影音 圖書管理系統 PAGAMO COVID-19
Dashboard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資訊教育檢核表
健康促進學校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大橋母語日
親橋(校刊)
環境教育網
防治霸凌專區
性別平等教育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站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