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林淳敏 - 輔導 | 2021-08-27 | 點閱數: 386

一、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1 年 11 月 30 日者,應於 110 年 9 月 10 日至 110 年 9 月 24 日
提出申請(已獲第 1 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請同年度第 2 梯次計畫)。
(二)旨揭補助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旨揭要點第 6 條第 1 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 1 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 1 名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 1 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應提報 1 名培訓學生。
2、另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本案採線上填報及送達書面資料至本局,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下載書面資料及案內「專長項目」可參考附件「特殊專長之認定」或網址查詢網址:( https://www.thvs.mlc.edu.tw/publish_page/253/)。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一式 3 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歷背景、相關證照影本及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 2 份)。

二、欲申請之學校請務必於 110 年 9 月 24 日前完成線上填報,併同上開資料逕送本局(以郵戳或簽收為憑)檢核後彙送該校辦理審核事宜,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將視同缺漏件並放棄審核資格。

:::
近期活動相簿 家庭教育中心 特教資訊網 雲端差勤管理系統操作說明 臺南市雙語及英語資源中心 校園文化電腦線上課程 WIFI無線網路連線方法 數位學習入口網 OFFICE 365師生家用授權 個資保護專區 臺南市成語200競賽題庫 資通安全課程 交通安全 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數位學習平台 學生輔導管教辦法 各式補助.獎學金 教科書選用一覽表 本校課程計畫 校長及教師
公開授課一覽表
十二年國教課綱宣導 新進教師愛校須知 【彈性課程自編教材網】 校園行動載具使用規範 大橋國小粉絲專頁 大橋幼兒園粉絲專頁 大橋影音 圖書管理系統 COVID-19
Dashboard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週三進修講師講議
資訊教育檢核表
健康促進學校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大橋母語日
親橋(校刊)
環境教育網
防治霸凌專區
性別平等教育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站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