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本市課後照顧實施要點。
貳、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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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級 星 期 |
一年級 |
二年級 |
中年級 |
高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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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
12:40~17:30 12:40~16:00 |
12:40~17:30 12:40~16:00 |
16:00~17:30 |
16: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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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
16:00~17:30 |
16:00~17:30 |
16:00~17:30 |
16: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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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
12:40~17:30 12:40~16:00 |
12:40~17:30 12:40~16:00 |
12:40~17:30 |
12:4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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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
12:40~17:30 12:40~16:00 |
12:40~17:30 12:40~16:00 |
16:00~17:30 |
16: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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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12:40~17:30 12:40~16:00 |
12:40~17:30 12:40~16:00 |
12:40~17:30 |
15:1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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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估計 |
上到16:00 約 $1600元/月 上到17:30 約 $3300元/月 |
約$2600元/月 |
約$2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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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活動內容:以作業指導為主。
肆、實施對象:經家長申請並同意負責接送之在校生。
一、以本校在學學生為對象,具下列身分之一者得優先免費參加(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低收入戶子女。 2.身心障礙學生。 3.原住民籍學生。
二、其他情況特殊者,經學校評估須扶助之學生,經報市府核准者(申請時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如中低收證明或村里長開立之證明文件),得減免部份收費。
三、其餘身分學生則由家長自費參加。
伍、開班學生數:一班以15-25人為原則。
陸、經費收支:
一、收費標準如下,(每月收取費用會依該月服務節數及學生數而浮動):
收費計算方式為:新台幣(260元*上班時間服務總節數/ 0.7 / 學生人數) + ( 400元*下班時間服務總節數/ 0.7 /學生人數)。
柒、每位學生之收費由學校開立繳款單繳費,有關收支事項,依會計程序處理。
捌、114學年度第一學期開課日期:114年9月1日(一)(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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